失業廚師想擺攤,一定要遵守這些條例!
· 2020-07-02 11:12:41 來源:紅廚網 2006
前不久,總理點贊地攤經濟,一時間,地攤火了,很多失業廚師也躍躍欲試想去擺個攤,但是,因為占道經營、亂丟垃圾等問題,很多地方都不敢完全放開。為了不“一刀切”管理,近日,山東、廣東多地對地攤出臺了管理辦法。
地攤經濟不能
“一管就死,一放就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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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8日,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閉幕后,李克強總理在回答記者提問時,點贊部分城市率先松綁“地攤經濟”。中央文明辦也明確表示,在今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,不將占道經營、馬路市場、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容。
隨后,“地攤經濟”幾乎在一夜之間復活了,擺地攤在各地迅速火了起來,“煙火味”也重回城市,可謂民心所向,民生之幸。
不過,由于一些地方放開地攤經濟“用力過猛”,不可避免地帶來了一些問題,比如衛生、噪音污染等。
據報道,6月2日,大連一夜市開放后,附近就出現了交通堵塞、衛生“一片狼藉”等情況。網傳圖片顯示,涉事區域的街道上留有很多塑料袋、一次性紙碗等垃圾,多名環衛工人在現場清掃。
大連市購物節組委會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,網友所反映的夜市系商販自發的擺攤行為,缺少統一管理,對周邊環境以及交通造成了影響。目前,該夜市已暫停營業。
顯然,如果任由商販“自發”練攤,必然會出現“臟亂差”和擾民現象。地攤經濟如果真要放開,加強規范管理勢在必行,但又絕不能再回到“一管就死,一放就亂”的老路。
因此,如何保證地攤經濟有序發展,成了檢驗城市治理能力的一道必考題,決不能一夜狂歡過后,留給環衛工人的是無盡的疲憊。
眼下,已經有一些城市就夜市、地攤的占道經營、亂丟垃圾問題,出臺了管理規范。
山東聊城
一個月扣滿12分,下月取消擺攤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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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果占道經營能規范守序,不亂扔垃圾、不噪音擾民,我們還是歡迎的,畢竟夏季到了,居民都喜歡出來。”聊大花園小區的居民張先生表示。
近期,聊城高新區占道經營成為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。對此,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與轄區餐飲店店主代表,協同探究如何規范經營、愛護夜間臨時占道經營環境等問題,研制出“12分制”夜間餐飲攤位治理“良方”。
“我們可以理解扣分制,畢竟能規范大家的行為,12分不多,我們得好好珍惜。保證不在外面做飯炒菜,同時對顧客不文明的行為多加勸導。”高新區一餐飲店店主說。
據了解,執法人員將每天對餐飲店外擺攤經營時段、經營范圍、環境衛生等進行檢查,每周至少對一個攤點進行兩次以上考核。《高新區臨時占道經營監督考核辦法》中說明,每月滿分12分,一個月內扣滿12分者,下個月取消臨時占道經營資格,整改合格后按程序重新申報。
截至目前,高新區54家夜間餐飲攤位經營者領取了攤位登記卡,登記卡上寫明了經營者姓名、經營位置、桌凳數量及面積、經營類別等。執法人員介紹,登記表中明確“十二分制”的扣分細則,提醒攤位經營者規范經營。
“‘12分制’只是一種管理方式,目的是希望更多餐飲經營者規范占道經營,共同打造文明城市,真正創造受人們歡迎的夜間經濟。”聊城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孫福順介紹說。
廣東佛山
一人一檔,一個季度扣滿12分,半年內不得擺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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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了解到,廣東佛山市禪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發布的《佛山市禪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臨時占道經營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“管理辦法”)顯示,全區首批共設置了145處臨時占道點,禪城下崗人員、失業人員、失業退伍軍人和其他困難群體可優先使用。同時出臺 “12分制”的監督考核辦法。
根據管理辦法,一張身份證只允許經營一個攤位,實行一檔一人。臨時占道攤位優先安排轄區下崗人員、失業人員、失業退伍軍人和其他困難群體的就業和再就業。臨時占道攤位由本人經營,不得轉租(轉借)他人。
同時,管理辦法明確,一類道路兩側、主要景觀區域、教育場所周圍及所有機動車道,各類消防通道、綠化帶、人行天橋、地下人行通道不能設置臨時占道攤位。
經營者要做好攤位3米范圍內環境衛生和保潔;禁止高音宣傳,不得制造噪音擾民;嚴禁活禽畜、水產、燒烤、廢舊收購等易造成場地污染的項目占道經營。?記者注意到,與管理辦法配套的,還有相關的監督考核辦法,并提出了“12分制”。
例如,未按照審批的經營轄區或路段、時間、范圍、面積擺賣,均一次扣3分;攤位3米范圍內保潔不到位,有垃圾雜物的,一次扣1分;造成環境噪音污染的,一次扣2分。
將攤位轉租(轉借)他人,一經查出,扣12分,取消資格,收回攤位,半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臨時占道經營;一個季度內扣滿12分者,取消占道經營資格,半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臨時占道經營。
據禪城城管微信公眾號顯示,佛山市禪城區首個開放流動攤位的區域——城門頭下沉廣場已于6月3日開始網上申報,設置臨時占道經營約80個攤位。
結 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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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今年疫情,很多人失業,喪失了收入來源。“地攤經濟”的推廣,確實有利于增加人們的收入、擴大就業,促進經濟發展。
但是“地攤經濟”并不是以前的那種自發擺攤、胡亂擺攤,它是在政府的管理和引導下合理有序的進行擺攤。
具體來說,就是擺攤的商販須遵守“五個定”原則:
定時:規定擺攤時間;
定點:劃定擺攤區域;
定內容:擺攤售賣的商品要有所選擇;
定責任:明確商戶和管理者的責任;
定規矩:確定規矩,嚴格遵守。
只要認真落實這“五個定”原則的話,就能解決好交通、環境、市容、擾民等方面的問題,讓老百姓真正的得到實惠,讓失業者確切的獲得經濟收入,增強城市煙火氣息,促進經濟發展。
相比起某些城市的相關管理辦法,占用城市道路要按照每天XX元每平米的標準來收費,這種“12分制”的監督考核辦法,更加合理。
而下崗人員、失業人員、失業退伍軍人和其他困難群體可優先使用臨時占道點,更是對弱勢群體進行傾斜扶持,有利于保民生、促和諧。
因為放開地攤經濟,是為了保就業、保民生,更意味著保溫飽、保生存。因此,不應該再收取任何費用。而且,收費也不能在多大程度上解決管理問題。
來源:聊城日報、新京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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